【生卒】:1910—1940
【介绍】:
原名陈紫,笔名晨予,女,湖南人。
早年参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,後转为中国共产党员。参加1925年「五卅」运动和南昌起义,是武汉军校学员。1931年于中共保定特委工作。
因爱人保定特委书记吴亚光被国民党杀害,于1932年调任中共北平市妇委书记兼全国互济总会妇女部长。
1933年被捕,查无实据被释,逃到哈尔滨,继续从事革命活动。开始在哈尔滨电车厂做工。
1937年4月15日,敌人制造逮捕共产党人的「四·一五」事件中被捕,判刑10年,後经军法会审改判。出狱後于哈尔滨交通株式会社任职。
旋任哈尔滨马克思主义文艺学习小组的领导人。1939年12月离哈去冀鲁边区。1940年在「肃反审乾」扩大化的影响下被捕,1940年夏在南宫县被害。